湖南: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定于6月12日-14日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安排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9科。其中,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4科,高二年级学生可报上述9门科目(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不重复报考)。
各科考试内容为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2日 | 语文 8:30-10:00 物理 11:10-12:10 |
外语 15:00-16:30 |
6月13日 | 数学 8:30-10:00 思想政治 11:10-12:10 |
高一年级考前准备 |
6月14日 | 化学 8:30- 9:30 地理 10:40-11:40 |
历史 14:30-15:30 生物学 16:40-17:40 |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
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的要求完成相应科目课程必修内容学习,且未取得该科目合格成绩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含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内地班学生,下同)以及符合我省学籍管理办法的结业生。
(二)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为2024年3月22日-4月2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学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学籍所在中学报名点组织集体报名。报名点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考信息系统”,网址:xk.hneao.cn)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录入考生外语语种等报考信息,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核对和签字确认。学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删除。
(四)学籍确认
报名开始前,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实确认本校学生的学籍信息,通过“学考信息系统”采集学生身份信息并与学籍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试报名“人籍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报名。特殊情况操作要求如下:
1.对于符合招生和学籍管理政策但暂未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信息系统”)中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所在学校须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结学籍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如期正常报名。
2.“学考信息系统”通过每日更新方式与“学籍信息系统”实现学籍数据同步。报名期间,因学籍问题无法正常报名的,学生所在学校应在确认该生学籍相关手续正常办结的前提下,等待下一次学籍数据更新后再办理该生报名手续。
3.确因“学籍信息系统”技术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学籍办理迟滞,影响考生正常报考的,学生所在学校须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经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于4月7日前,会同当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相关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将终审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通知另行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考务费收缴
1.考试报名考务费(以下简称“报考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规〔2020〕1016号)明确的标准执行。缴费方式统一实行个人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考信息系统”)。
2.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22日-4月7日(每天6:00至22:00)登陆“学考信息系统”,完成报考费网上支付。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不予编排准考证号,并不得参加考试。凡需正式收据的考生,缴费后可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后到原申请点领取。
3.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由各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安排专人帮助完成报考费网上支付。
4.全省报考费的分成收入返还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事务中心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原则上于高考前完成。市(州)本级和各县(市、区)的报考费分成收入由湖南省财政事务中心直接返还到各市(州)和县(市、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我院随后将转发省财政事务中心的返还通知及经费划缴凭证。请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到当地财政事务中心、非税局(处)对账确认收入。
三、考试实施
合格性考试组考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考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考务细则》)执行,省、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
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内地班学生的考试由所在学校单独组织命题和组考。5月 20日前,将组考工作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7月31日前,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各科考试成绩,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研究部署。
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广大学生密切关注的切身利益。考试涉及全省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生,规模大,且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先后举行,各地组考任务异常艰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提前研究、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全力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二)加强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试卷运送、整理、保管、分发、回收等各环节管理,杜绝违规操作,堵住管理漏洞,切实防范试题试卷失密泄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且加强涉密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所有涉密人员须按要求签订《保密责任书》。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试卷保管、运送等工作情况。
严格组考要求,抓好责任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考试的全过程管理。主动对照组考工作规范,结合以往经验与不足,查漏补缺,做好风险防范应对措施;研究制定本地考试组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对试卷安全、组考安全、考风考纪等重点工作建立逐级责任制,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照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试基础条件,确保考场设施和容量满足考试需要;建立网络有害信息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确保社会舆情稳定;严格执行考务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有效应对;统筹人员安排,加强考务人员选聘和考试业务培训,保障工作人员必要的劳动报酬发放,确保良好工作状态。
(四)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
各地要强化考试育人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意识,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考试期间,加强入场安检,重点防范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违规带入考室和工作场所;加强考生身份核验,坚决杜绝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作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发生;畅通举报渠道,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反映、举报的情况特别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要及时调查查处。对于发现的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予以处置并及时上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