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2015年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资格12日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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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1号),就2015年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资格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
申报对象:报名参加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类考试,并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具体免试或加分政策详见闽教考〔2014〕10号文件。
申报办法:1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或所毕业)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福建省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考生登记表》。该表可从福建高考网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所有符合条件的中职考生应按时按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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