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院校全称: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荷叶路一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4775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世界锑都”美誉的冷水江市,校园占地331.5亩,总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办学条件完善,育人环境优良。学校紧扣区域产业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精准对接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娄底市中部地区“材料谷”建设,深度适配银发经济、数字文创、应急救援建设等领域发展需求,重点培养智能制造、康养家政、消防救援、艺术设计等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面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与民生保障需求。
第六条学校招生对象与类别: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高考学生、中职对口高考学生;招生类别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体育类。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6年面向湖南省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湖南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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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高考选 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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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发展 学院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90302) |
三年 |
35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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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 |
三年 |
46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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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590301) |
三年 |
35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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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传媒 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510215) |
三年 |
99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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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与运营(560214) |
三年 |
55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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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550102) |
三年 |
825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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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50103) |
三年 |
825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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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艺术设计(550113) |
三年 |
825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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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550116) |
三年 |
825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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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560206) |
三年 |
99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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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艺术(550107) |
三年 |
55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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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表演艺术(550301) |
三年 |
75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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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学院 |
体能训练(570310) |
三年 |
46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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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570301) |
三年 |
46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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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技术(420906) |
三年 |
460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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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 制造 学院 |
智能机电技术(460302) |
三年 |
506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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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控制技术(460303) |
三年 |
506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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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技术(460304) |
三年 |
5060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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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制造技术(510104) |
三年 |
4600 |
不限 |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各专业的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录取后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四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就读民族表演艺术专业;色弱不宜报考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色盲不宜报考书画艺术、动漫制作技术、动漫设计、影视动画、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智能机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消防救援技术;裸眼视力低于4.5,矫正视力低于4.6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的不宜报考消防救援技术;除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按照录取计划数的100%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二十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末位同分排序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同分排位规则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一条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录取模式试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官网公布,并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专业按《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五条奖助贷政策: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等措施。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荷叶路一号
邮政编码:417500
招生咨询电话:0738-5519516
招生咨询邮箱:270603797@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ldyesz.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8-55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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