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章程
凡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立志献身国防事业,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之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我校招收学员的身体条件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在地方组织体检的基础上,对高考成绩达到最低要求且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由军队单独组织对个别项目进行复查。现将部分身体条件介绍如下:
1
身高和体重
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高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性身高可以放宽至158厘米。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
血压和心率
血压收缩压90毫米汞柱至140毫米汞柱(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毫米汞柱(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10次,合格。
3
视力和色觉
双眼裸视力要求4.5以上;无色弱、色盲。
4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5
体检结论
体检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合格包含指挥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十余类。
每名考生的体检结论为其中的一项或多项。考生体检结论需满足报考专业所要求的所有标准才能报考相应专业。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均为“其他专业合格”。
考生体检结论中包含此类合格结论之一即可报考我校。
军事院校有别于地方普通高校,对招收对象的入伍动机、军事体能、心理抗压、自我调节有较高要求,不能适应高强度军事训练和严格的日常管理者请慎重报考。
除地理测绘导航类专业对政治面貌不作要求,其余专业均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录取原则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的,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前单独录取。
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地方高等院校各批次的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学生,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对拟录取考生,我校按照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兼顾部队工作需要的原则,确定所学专业。
在校待遇
考生入校后,经复查合格,即成为我校正式学员,办理参军手续,成为现役军人,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供给制待遇,食宿、被装、学习用品、津贴费等均按标准发放,学费由军队承担。每年有寒暑假,学员可按规定报销往返探家车船费,每月伙食费标准700余元,每月津贴1100元-1400元。
毕业分配
毕业分配及军衔职级的确定按照军队政策执行。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学位条例授予学士学位,面向全军分配工作,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